数字创意产业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 2016-12-30 11:11   199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文化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015年的8%将达到15%。数字创意产业成为要重点培育的5个产值规模达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之一。

数字创意产业缘何能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对文化产业产生哪些影响?

释放新的“政策红利”

“数字创意产业进入此次印发的《规划》,可以和2009年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相提并论。”在中国传媒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齐勇峰教授看来,两个规划都表明文化产业已上升到国民经济重要战略性产业的新高度,为文化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经过多年发展,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7235亿元,占GDP比重3.97%。“数字创意产业”进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无疑是对文化产业新一轮的强刺激。

“这次的《规划》有一系列新的发展思路,将拓展文化产业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助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分析师张振翼认为,《规划》中对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是“软硬兼施”,硬件设备上要“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软件内容上要“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可以预见,文化装备制造业会有新的发展方向和消费市场,加快虚拟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等核心技术创新发展,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创作生产领域的应用,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衔接,会形成新的产业格局和产业生态。

具备一定产业基础

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猛然”进入《规划》,部分人产生疑问:未来五年,“数字创意产业”真能撑起十万亿元的产业空间?

“其实,数字创意产业并不是无源之水,而是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条件。”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人分析,截至2016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是7.10亿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均保持高速增长。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目前群众文化消费的主产品。

“在当前文化消费形态愈加数字化、网络化的形势下,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不仅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更重要的是使中华文化的表达和弘扬有了更强大的技术装备优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强调,依托先进数字技术,能推动实施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和“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平台,实现文化创意资源的智能检索、开发利用和推广普及,引导形成产业链。努力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创意品牌,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

在“融合”上下功夫

数字创意产业进入《规划》,只是绘出了蓝图,未来在实施中并不轻松。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人理性地指出要实现目标,重点应在“融合”上下功夫,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的深度融合和相关产业的相互渗透。

“推动数字文化创意和创新设计在各领域应用,培育更多新产品、新服务以及多向交互融合的新业态,形成创意经济无边界渗透格局。”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王齐国教授认为,“数字创意产业生态的培育”要形成“融合”氛围,产生“融合”的化学反应。

“政府倡导发展数字创意产业,但企业才是实施主体。”王齐国注意到,按照规划要求,要激发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推动工业设计与企业战略、品牌深度融合。同时,要完善数字创意“双创”服务体系,通过全民创意、创作联动等新方式,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激发文化创意,创作优质、多样、个性化的数字创意内容产品。(光明日报记者 张玉玲)